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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开始发放了

发布于:2018-05-16 09:23   文字:【大】【中】【小】
定州市农村孕产妇
住院分娩补助已开始发放
 
领取时间:即日起至8月20日止

温馨提示:
 
❶ 补助金额:300元。
 
❷补助对象:2017年1月1日到6月30日分娩的定州市农村孕产妇。
 
❸领取地点:在我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请到南院区住院楼一楼本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窗口领取。
 
❹领取所需资料:产妇户口本、身份证、住院结算票据、支款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复印在一张A4纸上(可正反两面复印)。领取补助时,必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❺特别提醒:请在2017年8月20日前领取补助,逾期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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