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医院动态 > 门诊部主任谈管理之---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门诊部主任谈管理之---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

发布于:2014-06-18 09:45   文字:【大】【中】【小】
    一、“核心制度”概念的来源
    “核心制度”概念的首次提出,来源于卫生部在2008年发布的《医院管理评价标准(2008版)》。在这个版本中的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第二款“(二)全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4条中有如下的文本:
    4.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实行医疗质量责任追究制。
    二、描述“核心制度”数量的“十三”
    由上述内容可知,上文仅依次罗列了十三项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并未明确提出“十三”这个数量限定的概念。
    “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的通称,仅是各级医政部门及各级医院对于此《医院管理评价标准(2008版)》中对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的通用的称呼。
    三、核心制度的内容与数量的演变
    随着医疗事业改革的进展,医院评价标准已有几个不同的版本,其内容的描述也不尽相同,其数量也有增益。以《河北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为例来说明。
    在其第四章“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中第二节“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评审标准”之4.2.21条有如下文本: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完善的覆盖医疗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及时更新,切实保证医疗质量。
    在其“评审要点”之C项之2中,有如下之文本:
    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并有明确的核心制度。
    在其“评审方法”之“查阅资料”项之1中,罗列了要求的核心制度,原文如下:
    有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及明确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病例讨论和重大手术上报审批制度、交接班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等)。
    对比以上卫生部2008版及河北省2013版中对“核心制度”内容的描述,可见有如下之不同:
    1、数量
    卫生部2008版有十三项。河北省2013版有14项。增加了“新技术准入制度”。
    按:在网络上冠以“医疗核心制度”上的数量词有几种:十四项、十六项、十八项。
    2、各制度名称用词的增减与拆分
    如2008版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2013版为“病历管理制度”。如2008版之“术前讨论制度”,2013版为“术前病例讨论和重大手术上报审批制度”。
    在其他的版本中,还有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与“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合并为一称为“疑难病例、死亡病例讨论制度”者。在两个版本中都有“会诊制度”,还有新增“急诊会诊制度”者。
    3、十三项之外的核心制度
    网络上对于医疗核心制度的内容主要是以2008版为准,另外增加的制度除河北省2013版之“新技术准入制度”外,还有“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急诊会诊制度”、“病历书写规范”、“医患沟通制度”、“转院转科制度”、“医嘱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
(门诊部程辉明)
| 医院简介| 联系方式|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