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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来院预约须知

发布于:2023-11-30 14:19   文字:【大】【中】【小】
医药代表来院预约须知
    
    为进一步规范医药代表在我院的从业行为,现规定医药代表进入医院从事相关业务活动前应进行预约接待登记,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接待,未提前预约或审核未通过的医药代表一律不予接待。具体流程如下:
    一、接待日前,医药代表须填写《医药代表预约接待登记表》(在定州市人民医院官网获取)发送至医务部电子邮箱(邮箱:dzsrmyyywk2018@163.com)预约登记。医务部按电子邮件接收日期登记,并审查资料,作出相关评价,在接待日前五天通知预约医药代表。除特殊情况外,未经预约登记的,恕不接待。
    二、接待管理部门:医务部。
    三、接待时间:每星期五下午3:00—5:00。
    四、接待地点:第五会议室。
    五、接待日医药代表需递交的相关资料目录:
    (一)医药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医药代表身份证明。
    (三)加盖企业公章的廉洁承诺书。
    (四)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仪器设备说明书及彩页宣传资料。
    (五)加盖企业印章的(GM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生产批件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等。
    (六)其它的相关产品详细资料。

    注:点击附件下载医疗代表预约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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